6月3日,遼寧省環境保護廳、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和中國銀監會遼寧監管局共同就該省近期實施綠色信貸限制措施情況,向公眾進行通報。
據遼寧省環保廳副廳長范國華介紹,環保廳此次同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和中國銀監會遼寧監管局將長期不能摘牌,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污染物超標排放的26家企業列為第一批實施綠色信貸限制企業,嚴格限制這些企業的貸款。
這26家綠色信貸限制企業,包括9家造紙企業、7家化工企業、2家水泥企業、2家鋼鐵企業和6家其他行業企業。對于這些違法企業,全省各級環保部門將對其采取跟蹤式監管,企業在落實環保措施和要求后,經環保部門驗收認定,可解除信貸限制。
“綠色信貸”在國外也稱“綠色金融”或“可持續性融資”,指銀行將促進環境保護、資源節約、污染治理等作為信貸決策的重要依據,通過合理有效配置信貸資源,引導全社會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資源和環境損耗,在實現銀行自身健康發展的同時,促進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記者 劉策 實習記者 皋一迪)